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潍医纪发〔2014〕7号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院(系):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院(系)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二、要切实执行落实文件中的各项具体规定,严格标准条件,严格申报推荐程序,严格评审纪律,执行中不折不扣,不走样,不变通。
三、有关部门、院(系)及各工作小组,必须明确职责,认真负责,严格履职尽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需要审核、审查的资格、资质、条件、材料等,必须由相关部门和工作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备查。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加大职称评审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职称评审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2014091916331271.rar
中共潍坊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