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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腐败案 现“59岁现象”
发布者:jcc    发布时间:2010-11-23    浏览次数:332

高校腐败案 现“59岁现象”

2010-01-23 06:59:00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成都) 跟贴 0 条手机看新闻

专家指出系“退休前捞一把”心理作祟,团伙作案加大查处难度

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的2010年《社会蓝皮书》指出,高校成为腐败犯罪新的高发区。

2009年更是高校腐败爆发的标志性年份:10月,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被批捕,同月,湛江师范学院原院长郭泽深被刑拘,不到一周,又爆出武汉科技学院院长张建刚被“双规”的新闻。武大腐败案案发后,教育部召开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

1高校腐败·年龄

高校腐败案“59岁现象”显著

前几年出现在官场的“59岁现象”如今在高校腐败案中也逐渐体现。

记者发现,近年来落马的高校领导中,平均年龄在55岁左右,而其中多数落马的校长或副校长高校职务犯罪案,均在58岁、59岁前后被曝光或落马,曾经为人瞩目的“59岁现象”,在高校腐败案件中非常显著。

比较出名的是原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昭方。2009年10月9日,武汉大学网站发布消息,证实陈昭方因涉嫌受贿罪被湖北省检察院批准逮捕。2003年升任常务副校长的陈昭方,2009年被批捕时恰好59岁。

专家分析

“趁退休之前捞一把”

反腐专家、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认为,涉案的具有一定级别的校方管理人员中,存在着趁退休之前捞一把的“59岁现象”。

安徽省政府立法咨询员、法学博士陈宏光教授表示,一些即将退休的高校干部,起初并没有多少贪念,看到社会上回扣红包之风超乎想象的时候,心里头陡然不平衡起来,觉得自己不拿亏了,一想到退休之后再也没有机会,便伸出贪腐之手,最终在人生的黄昏坠落。

2高校腐败·职务

落马校官包括院长、校长

在高校职务犯罪的人员中,多为院长、校长、书记,或者主管基建的副院长、副校长或财务处长,也有部分是学院系、部门负责人。

如2009年10月,广东湛江师范学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郭泽深在学校基建、财务等方面涉嫌存在经济问题,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前,曾传出武汉科技学院院长张建刚、副院长王志贵因涉嫌基建腐败被“双规”的消息。

专家分析

“官本位”体制酿恶果

我国问题学专家、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认为,这是我国高校行政化的结果,也就是“官本位”体制造成了这个结果,再加上审计部门对高校的审计力度不够,必然使高校一二把手的权力毫无约束地增大。

我国反腐问题专家、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认为,高校的行政化等级里面从校长到院长、系主任,到普通的员工,行政距离过大。外部监管的缺失和内部监管方面的疲软,两个方面加在一起,就产生了很多高校校长腐败的问题。

3高校腐败·窝案

“扎堆腐败”成犯罪特点

记者发现,校官腐败案窝案现象比较严重。在作案过程中,院长、副院长或处长、副处长就同一基建工程受贿,或主管与会计、出纳共同参与、集体谋划。

 

检察机关透露,在已查处的高校系统腐败案件中不少都是窝案、串案。有关人士分析,高校领导腐败许多都是“扎堆腐败”,集体腐败已成为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另一个特点。

专家分析

彼此勾结加大查处难度

据检察机关分析,高校内部的这种“扎堆腐败”,腐败分子彼此勾结,造成权力之间的互补关系,形成一定范围内法治的死角,加大了查处难度。

何增科认为,这是我们高校扩大招生、快速发展、加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学条件等情况下所产生的腐败问题。

高校的钱更多了,资源也更多了,自主招生以后生源也扩大了,这是一个好事儿,同时又产生了很多腐败的机会,诱惑腐败的机会和发展的机遇实际上是并存的。据《法制晚报》

(本文来源:华西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