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检查学校党员和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
2.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问责。
3.经常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工作,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4.承办党员涉嫌违纪或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的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5.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