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集中管理反映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
2.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分办工作,并监督检查办案安全。
3.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
4.审理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立案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处分意见。
5.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工作。
6.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和申请复审案件等。
7.负责信访件、问题线索和日常监督的系统登记、上报工作,并做好各类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管理一般性审查谈话室,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