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院(系):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经校党委研究同意,组织相关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定《廉政承诺书》的范围和对象: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院(系)处级领导干部。
二、《廉政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报校纪委作为廉政档案,一份承诺人自存。《廉政承诺书》在纪委、监察处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各单位可参照《廉政承诺书》内容,根据工作实际与重要部位工作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将签订情况报校纪委。
四、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院(系)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将签订《廉政承诺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保廉政承诺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附件:潍坊医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中共潍坊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