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cc    发布时间:2023-04-04    浏览次数:152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2023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现就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部署节日期间校园安全、文明祭扫和作风建设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的纪律宣传,营造崇廉尚俭、文明安全的节日氛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把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守纪律规矩

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廉洁文化,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模范遵守文明祭扫相关纪律规定,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利用职权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及其他事项;严禁以祭扫名义收受礼品礼金,借机敛财;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和不文明祭奠;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严禁酒驾醉驾、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在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中脱岗、空岗、漏岗和酒后上岗

三、加强监督执纪

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举报电话:05368462137



中共潍坊医学院纪委        

20234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