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受理范围
1.建设工程招标采购项目未经集体研究,应招未招,应进场招标未进场招标,先建后招,有意规避招标,或以邀请招标等方式代替公开招标。
2.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监管,在项目实施中不担当、不作为,对其中存在的违规发包、转包、违规分包等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处置。
3.串通授意代理机构或指定的评标专家,为特定投标人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4.利用职务影响,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违规违法承揽工程,或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
5.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标段划分不合理,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法、评标办法等具有明显倾向性,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违规设置事前审批或审核环节。
6.对评标专家抽取程序违规,资质审查走过场,投标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专家打分畸高畸低等问题失察,或发现问题后不采取措施、不依规依法处置。
7.合同实质条款背离投标文件,与采购要求不符且无合理原因,存在明显偏向中标单位条款,或合同内容过于笼统或缺少必要条款等。
二、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
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提倡实名举报
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对举报人的姓名、电话、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四、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五、提供举报材料注意事项
1.被反映人(单位)信息:姓名、单位、职务信息要完整。尽量做到一封举报材料只反映一位被举报人问题。
2.反映的主要问题:分段书写每个涉嫌违纪违法的事实;内容应尽量涵盖时间、地点、涉及人员、违纪行为、涉及金额(物品)、主要证据、知情人等信息。
3.附件信息:如有附件,列明附件内容。
4.举报人信息:署名举报应写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来信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潍坊医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管理室
邮政编码:261053
来访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潍坊医学院浮烟山校区办公楼708室
举报电话:0536-846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