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机构概况  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人:jcc  发布时间:2021-04-07   浏览次数:506

   一、积极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聚焦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聚焦管人管钱管物、权利集中、廉洁风险较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重点单位和岗位强化监督检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四、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信访举报,受理对学校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审查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问题,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五、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置。

   六、严格问责追究,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提出问责建议。

   七、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

   八、加强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财务、资产、安全、工会、共青团、老干部、档案等工作。

   十、完成省纪委监委、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